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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非奥运赞助银行,使用的这招信用卡借船出海,带来了惊人的发卡量,但是对于中国银行是否有所不公平呢?答案是肯定的。
根据国际奥委会与北京市政府签订的《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》规定,“任何公有或私营实体所组织的广告或促销计划都不能涉及奥运会、任何奥林匹克队或奥运会的年份,也不暗示与奥运会、任何奥林匹克队或奥运会的年份有关”。对于奥运赞助商自己千金换来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。
表面上看,招商、光大、工商银行的营销手法不仅可以让人联想起奥运,又可以促进信用卡发行量的提升,但实际上却隐患重重:一方面会导致该银行的品牌给消费者留下侵权的不良印象,影响其美誉度;另一方面会扰乱合法的奥运市场开发秩序,进而影响今后国内大型活动市场开发计划的效果,损害社会整体利益,也有违象征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的真正内涵,阻碍奥林匹克运动的持续健康发展。
因此,对于这项约束导致非赞助银行这招信用卡借船出海,只能让VISA带着奥运标志的信用卡在海外使用,从而奥运主题信用卡竟然遇到了没有人民币结算通道的窘境,这招借船出海可不是那么平静的,各家银行由招商带头想出一招,研发出了奥运卡的好搭档,带有银联标志但没有奥运标志的信用卡可在国内使用,这样就万事大吉了。
为了招揽没有机会出国的持卡客户,非奥运赞助银行取消了奥运卡的年费,因此对于这块信用卡市场,银行在设计上只有不断的创新才能占有好的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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